新北市2011新住民「寶貝。我的家」生活紀錄短片徵選
徵選主題:新住民在臺生活之樣態,諸如教育、家庭、文化及生活等。
一、參選資格
(一)凡對本活動有興趣知學生或社會人士皆可參加,不分組評選。
(二)以個人或組隊(限3人內)報名參加,每人(組)最多報名一件作品。
(三)參選作品不分商業、非商業,只要不是商業電視頻道所出資拍攝皆可。
(四)創作者(導演或小組)過去曾參賽獲公開發表的作品,不得以更換片名或重剪版之名義再次參加。
(五)參選作品凡己獲其他單位獎頂者,不得重覆應徵,一經證實即取消獲獎資格。
二、作品規定
(一)影片光碟一式六份,並請加註影片主題
(二)參賽影片:長度為8至12分鐘,不限媒材,請以avi、wmv、mpeg、mpeg2格式(限NTSC規格)繳交。
(三)劇照電子檔6張、導演照片電子檔1張,每個檔案300dpi以上。
(四)報名表及影片資料表各一份,請完整填寫並親自簽名。
三、報名方式
(一)收件日期:自100年3月1日起至100年3月18日止。郵戳為憑,逾期一概不予受理。
(二)收件方式:限採掛號郵寄方式(請注意作品保護措施)。
(三)收件地址:新北市石門區老梅里老梅路10號,老梅國小 柳語陽 先生收。
(四)聯絡電話:(02)2638-3793、(02)2638-1258分機11或31、聯絡人:老梅國小 柳語陽 先生。
四、獎勵
(一)第一名:1名,獎狀一張、獎盃一座及獎金新臺幣10萬元整。
(二)第二名:1名,獎狀一張、獎盃一座及獎金新臺幣8萬元整。
(三)第三名:1名,獎狀一張、獎盃一座及獎金新臺幣5萬元整。
*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及各項權益均歸屬新北市政府教育局,作者不得行使著作人格權但同意作品作者以複製方式保留作品,得獎作品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保有修改權,作者不得異議。
*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除依法律相關規定外,得另外公佈補充之,以上活動辦法,主辦單位保有修改權。
詳細簡章請參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新住民專區網站網址:http://www.new-inhabitants.tpc.gov.tw
主辦單位:新北市政府教育局
承辦單位:新北市石門區老梅國小